联合统治是一种外交关系,指一位君主同时统治两个国家。当与某国存在王室联姻,而该国君主死后无嗣(通常出自同一王朝)时,便可形成联合统治。也可以通过战争强制执行宣称形成,某些国家还可通过事件或决议形成。联合统治一旦形成,其运作类似附庸关系:领导联盟的国家(宗主国)获得王位,并将失去君主的国家(被联统国)变为傀儡。联合统治只能建立在基督教君主国之间(天主教、胡斯派、新教、归正宗、圣公会、东正教和科普特教)。
与其他附属国类型不同,联合统治中的被联统国可以拥有自己的附属国。例如,以奥地利身份强制联合波西米亚,并不会终止波西米亚对西里西亚附庸的宗主权。
1444年开局即处于联合统治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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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斯巴赫 统治
拜罗伊特。
阿拉贡 统治
那不勒斯。
勃艮第 统治
布拉班特、
荷兰 和
佛兰德。
丹麦 统治
瑞典 和
挪威。
匈牙利 统治
克罗地亚。
普罗旺斯 统治
洛林。
萨克森 统治
图林根。
建立联合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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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联合统治,或沦为他国的被联统国。
通过事件建立联合统治
本作中有若干国家有机会通过事件与另一国建立联合统治。所有会产生联合统治的事件,只有在被联统国由AI控制时才会触发(例如,若玩家选择阿拉贡,“伊比利亚婚礼”事件会使卡斯蒂利亚成为被联统国)。
- 波兰可通过“瓦迪斯瓦夫三世的继承者”事件与立陶宛建立联合统治。这将使立陶宛成为波兰的被联统国,并在之后解锁波兰的组建波兰-立陶宛联邦决议。
- 卡斯蒂利亚可通过“伊比利亚婚礼”事件与阿拉贡建立联合统治。如果事件触发时那不勒斯正是阿拉贡的被联统国,这也会使卡斯蒂利亚成为那不勒斯联合统治的宗主国。这将使卡斯蒂利亚之后能够通过外交方式组建西班牙。
- 如果阿拉贡由玩家控制,阿拉贡也可以通过阿拉贡的“伊比利亚婚礼”事件与卡斯蒂利亚建立联合统治。阿拉贡之后可以通过决议继承卡斯蒂利亚并组建西班牙。
- 如果1444年的继承人胡安二世在仍统治纳瓦拉时登上王位,阿拉贡还可以与纳瓦拉建立联合统治。(二者是同一个人。)
- 在1550至1650年间,如果西班牙与葡萄牙有王室联姻,且葡萄牙对西班牙的好感度至少为 +150,西班牙可通过“葡萄牙王冠”事件与葡萄牙建立联合统治。该事件非常罕见(MTTH为2000个月)。
- 那不勒斯可能触发事件,使其成为法兰西的被联统国。
- 如果普鲁士不是勃兰登堡的附庸且普鲁士对勃兰登堡的好感度至少为 +100,勃兰登堡可通过事件“普鲁士并入勃兰登堡”与普鲁士建立联合统治。即使普鲁士是其他国家的附庸,该事件仍可触发。
- 如果1444年的继承人阿尔布雷希特·阿喀琉斯在1444年安斯巴赫君主阿尔布雷希特·阿喀琉斯二世仍在位时登上王位,勃兰登堡可与安斯巴赫(进而通常包括拜罗伊特)建立联合。(二者是同一个人。)
- 波西米亚在使勃兰登堡和萨克森成为附庸并完成相应任务后,可通过事件与其建立联合统治。必要的征服宣战理由同样由任务提供。
- 英格兰可在游戏非常早期通过“割让缅因”事件,使用百年战争宣战理由(恢复联合与收复失地的防御版本的混合体)对法兰西宣战。
- 匈牙利可通过“遗腹子拉迪斯拉夫之死”事件选择成为奥地利的被联统国。
- 任何基督教国家都可能触发一个事件,与另一基督教国家和平建立联合,条件是:双方统治者年龄在16至40岁之间,两国相邻、彼此好感度足够高、均无继承人,两位统治者性别不同,且同属一个王朝或同一文化组。该事件相当罕见(MTTH为500个月)(参见事件链“政治联姻”)。
通过外交手段建立联合统治
两国要通过外交方式建立联合统治,需满足以下前提条件:
- 潜在宗主国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与目标国(潜在被联统国)同属一个王朝,或
- 与目标国有王室联姻,或
- 已宣称目标国的王位。
- 目标国和潜在宗主国都是独立的基督教君主国
- 目标国没有继承人。
- 目标国不是其他联合统治的宗主国。
- 目标国处于和平状态。
如果目标国的统治者随后无嗣而终,且存在可成为目标国潜在宗主国的国家,则会发生以下情况之一:
- 潜在宗主国将其王朝传播到目标国。如果双方本就同属一个王朝,则改为发生最后一项
- 如果潜在宗主国的省份数至少是被联统国的两倍,被联统国的省份数不超过15个,且目标国为AI,则潜在宗主国继承目标国。若这些条件不满足,则改为发生最后一项
- 目标国成为潜在宗主国的被联统国
具体发生哪一种情况,取决于目标国所处的阶段/层级
请注意,宣称王位会对目标国造成 −100 好感度 惩罚,并对宣称王位的国家有王室联姻的所有国家造成 −50 好感度 惩罚,但会使其在被选为联合统治的默认宗主国时获得一定优先权(见下文规则)。
最佳宣称者
如果存在多个潜在宗主国,将按以下规则决定“最佳宣称者”:
- 宣称国分为两个层级。优先级从高到低依次为:
- 使用过宣称王位外交行动的国家
- 同一王朝或有王室联姻的国家
- 在这些层级内,发展度(计入本地自治度)最高的国家优先。发展度比较存在一个尚不明确的上限。
- 如果两国都达到了相同的发展度上限,则使用靠前的国家ID。
王位继承战争
当一个国家以这种方式沦为另一国的被联统国时,游戏会在所有曾被视为潜在宗主国、与新宗主国互为对手、与被联统国互为对手,或与新宗主国有王室联姻的国家中,选出另一个国家。该国会收到一个事件,可选择接受或拒绝就新的被联统国发动王位继承战争。如果没有国家愿意挑战这一联合统治,目标国将和平地成为新宗主国的被联统国。如果爆发继承战争,攻方若获胜,可以强制与被联统国建立联合,或要求宗主国释放目标国。请注意,战争的“守方”阵营中包含被联统国,因为游戏将该战争视为对已形成的联合的争夺。
非君主国如果拥有允许王室联姻的政府改革,也可以参与争夺继承战争。
将你的王朝安插到外国王位上
为了让玩家最大限度地提高建立联合统治的几率,应将自己的王朝安插到尽可能多的国家的王位上。
在以下情况下,国家可以采用新的/不同的王朝:
- 目标国国王无嗣而终,或目标国处于空位期
- 国王死亡时目标国不会沦为联合统治的被联统国
- 目标国对传播王朝的国家好感度很高
- 传播王朝的国家威望高于目标国
如果满足王朝更替条件,外交菜单中国家统治者姓名上的提示框会显示“君主死亡时:来自{THE NEW DYNASTY}的贵族继承王位”。该提示对传播王朝的国家和目标国都会显示。
为进一步提高玩家王朝传播的几率,可以专门针对统治者年老无嗣的王国,最好是王室联姻较少的王国。争议继承警报可帮助识别这些机会。
玩家还可以对目标国花费90点恩惠,以保证在目前没有继承人的情况下,目标国的下一任继承人属于玩家的王朝。
通过战争建立联合统治
国家可以使用以下三种宣战理由之一攻击另一国,从而建立联合统治:强制联合、王位宣称和恢复联合。
如果目标国与自己同属一个王朝、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宣称较弱,并且与自己有王室联姻,则可以通过采取宣称王位外交行动获得王位宣称宣战理由。以这种方式获得宣战理由后,如果目标国获得了宣称强或一般的继承人,或用于获得宣战理由的王室联姻因任何原因终止,该宣称将失效。(请注意,解除联姻会导致5年的停战,而且不失去宣战理由就无法取消王室联姻;使用该宣战理由宣战会损失至少
1 点稳定度)。
若被联统国脱离(参见#终止联合统治),联合统治的宗主国将获得恢复联合宣战理由,也可通过国家的任务树获得(见下文)。如果与某君主国有王室联姻,且该君主国引入新的继承人,国家也可获得针对该君主国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为了强制执行宣称,玩家需要使用上述任一宣战理由攻击目标国。目标国可以召集其所有盟友,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防御战争,而攻方的部分或全部盟友可能因为好感度修正“不希望X成为Y的被联统国”而不愿参战。两种宣战理由的战争目标都是占领目标国的首都,无论规模大小,强制执行联合分别需要84%(王位宣称)/60%(恢复联合)的战争分数。这会造成与目标国规模相关的
侵略扩张。强制执行联合还会与新的附属国产生 −100 好感度 修正(与宣称其王位可能造成的 −100 好感度 修正叠加)。
通过任务获得王位宣称或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阿拉贡完成“伊比利亚之冠”任务后,可获得针对葡萄牙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需要
黄金世纪 DLC。 - 纳瓦拉完成“加斯科涅的宣称”任务后,可获得针对法兰西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卡斯蒂利亚/西班牙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英格兰/大不列颠完成“战略控制”任务后,可获得针对法兰西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联邦或波兰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立陶宛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奥地利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法兰西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匈牙利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波西米亚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弗兰肯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汉诺威完成“海伦豪森的辉煌”任务,或“统治海洋”任务(仅限此前已完成“海伦豪森的辉煌”)后,可获得针对英格兰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萨伏依/撒丁-皮埃蒙特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萨克森完成“传播冯·韦廷家族”任务后,可获得针对联邦/波兰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需要
皇帝 DLC。 - 巴伐利亚诸国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尼德兰完成“荷兰的利益”任务后,可获得针对英格兰/大不列颠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需要
皇帝 DLC。 - 米兰完成“伦巴第王国”任务后,可获得针对两西西里/那不勒斯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需要
皇帝 DLC。 - 普罗旺斯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普法尔茨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挪威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瑞典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哥特兰可获得针对以下国家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 格鲁吉亚完成“沙皇的使节”任务后,可获得针对莫斯科/俄罗斯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需要
万王之王 DLC - 狄奥多罗完成“俄罗斯贵族阶层”任务后,可获得针对发展度最高的俄罗斯君主国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需要
变革之风 DLC。
通过其他方式建立联合统治
- 英格兰可在1450年之前通过“割让缅因”事件链,使用百年战争宣战理由对法兰西宣战。这对英格兰来说相当于恢复联合宣战理由,对法兰西来说相当于收复失地。
- 纳瓦拉在玩家控制下可以拒绝与阿拉贡的联合,从而获得针对阿拉贡的强制联合宣战理由。
- 尼德兰可通过“邀请$MONARCH$”事件(代表光荣革命)获得针对英格兰或大不列颠的恢复联合宣战理由。
附属国互动
- 主条目:附属国#附属国互动
与所有附属国一样,可以与被联统国进行互动。这通过国家界面附属国标签页的附属国互动部分进行。
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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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统治与附庸关系类似。宗主国控制被联统国的外交,只要被联统国的独立倾向不超过50%,被联统国就总会加入宗主国的战争,并总会为宗主国占领省份。被联统国不能宣战、单独议和或缔结王室联姻。与附庸关系一样,作为
神圣罗马帝国选帝侯的宗主国,会使其选票获得 +50 点加成,并使所有非受控选帝侯获得 −50 点惩罚。
然而,与附庸不同,联合统治的宗主国不会从较小的伙伴国获得任何收入。
启用
T1政府改革
统一的卡尔马君主国(
丹麦 可用)后,被联统国将获得
边境伯国的加成,即:
| +25% | 国家人力修正 | |
| +30% | 陆军规模上限修正 | |
| +30% | 海军规模上限修正 | |
| +20% | 要塞防御 | |
| −20% | 要塞维护费 | |
| +20% | 人力恢复速度 | |
| −20% | 陆军维护费修正 | |
| −20% | 海军维护费修正 |
宗主国对每个被联统国获得:
| +4000 | 人力提高 | |
| +2000 | 水手增长 | |
| +5% | 国家人力修正 | |
| +5% | 国家水手修正 |
终止联合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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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统治可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
- 被联统国通过整合或继承并入宗主国
- 被联统国宣布独立并赢得战争
- 被联统国对宗主国好感度为负时统治者更替:
- 因统治者死亡
- 举行选举时
- 通过事件
- 被联统国的统治者独立于宗主国发生更替:
- 僭位者叛军在被联统国达成要求
- 事件给予被联统国新统治者
- 被联统国政体更改(政体更改本身不会终止联合统治,但如果政体更改导致被联统国统治者更替,则联合统治将终止)
- 宗主国被第三国完全吞并或征服。被联统国变为独立国家并获得新统治者
- 和平放弃与较弱伙伴国的联合统治,代价为:
- 25威望
- 前宗主国与被释放国之间5年停战
- 好感度惩罚随独立倾向线性变化,独立倾向0%至100%分别对应-200至0。
- 以下情况不会终止联合统治
- 宗教叛军达成要求,将国教改为异教宗教(但除非被联统国也转为同一宗教组,否则无法再整合被联统国)
- 通过叛军转为异端宗教
- 宗主国政体更改(即使是革命共和国也可以有被联统国)
- 被联统国政体更改(但若政体更改伴随统治者更替,则统治者更替将终止联合统治)
- 统治者去世,无论独立倾向是否超过50%
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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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附属国都可以由其宗主国通过吞并附庸 / 整合外交选项进行外交吞并/整合。吞并期间会占用一名
外交官,完成后将直接控制前附属国的领土和军队。
发起外交吞并的条件是:
- 该国已经成为附属国一段时间,具体取决于类型(通常为10年或50年)。
- 附属国对宗主国的好感度至少为 190。
- 独立倾向低于 50%。
- 附属国处于和平状态。
- 附属国控制着其
首都。 - 附属国至少有一个可以创建核心的核心省份。
联合统治还需满足一项额外条件才能整合:
- 宗主国的省份数多于被联统国。
独特的是,可整合时间可通过“联合统治整合所需年数”修正缩短:
| 传统 | 理念 | 加成 | 政策 | |
|---|---|---|---|---|
| −10 | — |
|
— |
|
其他修正:
| 类型 | |
|---|---|
| T1 |
−40 |
| 来自 |
−10 |
| 来自 |
−10 |
| 拥有 |
−5 |
| T1 |
−5 |
附属国的吞并进度会以水平进度条的形式显示在外交界面中,位于附庸关系图标
旁边。如果在完成之前取消吞并,所有进度(包括已投入的
外交点数)都将丢失。
在以下情况下外交吞并会暂停:
仅限联合统治:
- 如果两国不再属于同一宗教组,整合将在月底立即取消。可以通过强制被联统国改宗,或通过叛军改变宗主国的宗教来避免。
花费
外交吞并花费的完整公式为:
宗主国已拥有核心的省份的发展度不计入。行政效率带来的花费减免上限为90%,每省份的最终花费不会低于每点发展度0.1外交点数(即正常花费的1.25%)。整个国家的最终花费会四舍五入,因此极端情况下可以为0。
基础吞并花费为附属国每点邦的
发展度 8
外交点数,领地和贸易公司省份每点
发展度 4
外交点数。宗主国拥有核心的省份无需花费即可整合。对附庸的部分省份拥有宣称或永久宣称不会改变整合花费。该花费会被
行政效率、
所有点数花费修正和
外交吞并花费修正降低。这些修正显示如下:
| 传统 | 理念 | 加成 | 政策 | |
|---|---|---|---|---|
| +5% |
|
|
|
— |
其他修正:
| 类型 | |
|---|---|
| 来自 |
−25% |
| 来自 |
−20% |
| 拥有 |
−15% |
| 来自 |
−15% |
| 持续5年的忠诚的附属国事件 | -15% |
| 来自 |
−10% |
| 来自 |
−10% |
| 来自 |
−10% |
| 来自 |
−10% |
| 教廷控制者加成 | −10% |
| 持续20年的教廷使节修正† | −10% |
| 完成 |
−10% |
| 拥有 |
−5% |
| 拥有 |
−5% |
| 拥有 |
−5% |
| 来自英格兰议会改革“权利法案”的永久修正 权利法案 | −5% |
| 市民阶层国家修正“关税同盟”,需要完成 |
−5% |
| 完成 |
−5% |
| 持续5年的不忠的附属国事件 | +15% |
† 作为教廷控制者的国家无法使用教廷使节的教廷互动。不过,如果拥有教廷使节修正的国家成为教廷控制者,则不会失去该修正,因此在两者各自生效期间都能受益。
吞并速度
宗主国每月按以下速率向吞并进程投入外交点数:
如果外交点数总余额为 0 或负数(即余额不足以支付每月速率),吞并将暂停,但不会倒退
请注意,如果同时整合多个附属国,上述每月速率将分别适用于每个附属国(根据各自的文化和宗教修正),即使这会造成每月外交点数赤字。只要外交点数余额仍为正数,足以支付每月赤字,进程就会继续。如果储备的外交点数降至零或以下,所有整合都将暂停,直到储备再次为正才会恢复。
效果
花费的外交君主点数达到要求后,吞并即告完成,并产生以下效果:
- 控制附属国的所有省份、陆军和海军。这可能使宗主国超出其规模上限。
- 完全拥有附属国所有核心省份的核心。
- 控制附属国原有的附属国
- +5 威望。
- 一个事件会给予“被吞并的附属国”国家修正,持续10年,提供
−3 外交声誉。(惩罚数值不叠加,但持续时间会叠加,因此吞并3个附庸将产生30年的惩罚。)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避免该惩罚:
- 贵族整合
- 马拉塔
- 拉其普特
- 改革联盟(玛雅任务),仅限中美洲朝贡国
- −30 与其他附属国的关系。不适用于边境伯国。如果没有新增叠加,20年后会完全消失,无论当前数值多少。(可叠加。上限-200。)
- 若附属国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则 −25 与其他神圣罗马帝国成员的关系。(可叠加。)
- 所有新核心中 60%
本地自治度(若其先前的自治度更高则保留先前水平),宗主国已拥有核心的省份则为 0。
| 类型 | |
|---|---|
| T1 |
−25% |
| T1 |
−50% |
| “传播王朝影响力” 由 |
−25% |
继承
继承会立即吞并被联统国,且没有自治度。每当统治者死亡或退位时,被联统国都有一定几率被继承。联合统治必须已稳定存续至少50年,才会触发继承。
继承的概率为:
如果被联统国的省份过多,继承几率可能低于0%(意味着永远不会被继承)。这类国家只能被整合,或在某些情况下通过特殊决议继承。
如果联合统治的宗主国属于神圣罗马帝国,则继承神圣罗马帝国选帝侯会使宗主国获得选帝侯资格。
| 类型 | |
|---|---|
| T1 |
+50% |
| T2 |
+25% |
| 来自 |
+25% |
独立
如果宗主国的统治者死亡时,被联统国对其宗主国的好感度为负,被联统国将再次成为独立国家。摄政期结束、继承人成为统治者时,联合统治不会终止。宗主国将获得“恢复联合”宣战理由。被联统国也可以随时对其宗主国宣战(即使两国正共同参战),以获得独立。如果其独立倾向保持较低,它们永远不会宣布独立。一旦宗主国相对于其联合统治的被联统国拥有足够高的发展度和足够强的军队,即使独立倾向很高,它们也永远不会自行宣布独立。
请注意,
不忠或
叛逆的附属国可以接受其他国家(通常是宗主国的敌人)提出的支持独立提议,这将显著提高其独立倾向,并使其为独立而宣战,此时攻方的目标是保卫其首都。
如果宗主国在战争中被征服或吞并,被联统国将获得独立。
成就
| 外交 | 外交 • 外交反馈 • 使节 • 间谍活动 |
| 其他 | 信仰守护者 • 列强 • 霸主 • 威望 • 地区 |
| 政治结构 | 中国皇帝 • 神圣罗马帝国 • 教廷 |
| 关系 | 联合统治 • 关系 • 附属国 |
| 概念 | 腐败度 • 治理能力 • 过度扩张 • 力量投射 • 叛乱 • 地区 • 稳定度 • 邦国与领地 |
| 宫廷 | 顾问 • 配偶 • 君主点数 • 国家重心 • 统治者 • 统治者性格 |
| 阶层与派系 | 派系 • 阶层(基础阶层(市民 • 神职人员 • 贵族)• 哥萨克阶层(哥萨克 • 齐米 • 部落)• 达摩阶层(婆罗门 • 耆那教徒 • 马拉塔 • 拉其普特 • 吠舍)• 统治阶层(耶尼切里 • 宦官)) |
| 事件与任务 | 决议 • 灾难 • 事件 • 决议列表 • 任务 |
| 政府 | 绝对君权 • 文化 • 政府 • 政府等级 • 修正 • 政策 |
| 省份机制 | 自治度 • 建筑 • 运河 • 首都 • 核心 • 省份 |
| 宗教 | 基督教教派 • 东方宗教 • 伊斯兰教教派 • 其他教派 • 原始宗教 • 宗教 |
| 特定政体 | 原住民议会 • 议会 • 草原游牧部落 |
| 殖民 | 探索 • 殖民 • 殖民国家 • 关税 • 贸易公司 |
| 经济 | 货币贬值 • 发展 • 经济 • 私掠 • 生产 • 劫掠海岸 • 税收 |
| 贸易 | 贸易 • 贸易公司 • 贸易品 • 贸易节点 |
| 自定义 | 国家设计器 • 随机新大陆 |
| 其他 | 成就 • 幸运 • 计分系统 |
| 理念与政策 | 理念组 • 国家理念 • 政策 |
| 时代与思潮 | 时代 • 思潮 |
| 创新度与科技 | 创新度 • 科技 |
| 宣战 | 同盟 • 宣战理由 • 宣称 • 和平 • 厌战度 • 战争 |
| 防御 | 要塞 • 控制区 |
| 陆战 | 陆军 • 佣兵队长 • 纪律 • 操练 • 陆军单位 • 陆战 • 人力 • 军事化 • 雇佣兵 • 职业度 |
| 海战 | 旗舰 • 海上封锁 • 海军学说 • 海军单位 • 海战 • 海军 • 水手 |
| 其他 | 规模上限 • 军事领袖 • 军事传统 |




